行政院公告
中華民國115年3月17日
院臺衛字第1151005328號
主 旨: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三月十九日生效。
依 據: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三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
一、增列7-羥基帽柱木鹼(7-Hydroxymitragynine)為第三級管制藥品。
二、增列苯基乙基胺戊酮(N-Ethylpentedrone)為第三級管制藥品。
三、增列2-巰基依托咪酯(2-Mercapto Etomidate)為第四級管制藥品原料藥。
四、附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1份。
院 長 卓榮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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