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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公告
中華民國115年5月28日 經授貿字第11550048950號

主  旨:預告修正「輸出業團體分業標準」增訂「汽車材料輸出業」團體業別及業務範圍。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經濟部、內政部。

二、修正依據:商業團體法第四條。

三、「輸出業團體分業標準」「汽車材料輸出業」團體業別及業務範圍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國際貿易署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trade.gov.tw/)首頁之新聞與公告,及經濟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網址:https://law.moea.gov.tw/DraftForum.aspx)(或由「經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法規及訴願/草案預告」可連結本網頁)。

四、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湖口街1號

(三)聯絡人:呂專員

(四)電話:(02)2397-7342

(五)傳真:(02)2391-6710

(六)電子郵件:fjlu@trade.gov.tw

 

部  長 龔明鑫   

     本案授權國際貿易署決行



輸出業團體分業標準汽車材料輸出業團體業別及業務範圍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其他事項說明(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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