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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15年6月12日 僑主歲字第1150800120號

主  旨:預告修正「僑務財團法人之工作計畫經費預算工作報告及財務報表編製辦法」第四條附件三及第五條附件四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僑務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財團法人法第二十五條第五項。

三、「僑務財團法人之工作計畫經費預算工作報告及財務報表編製辦法」第四條附件三及第五條附件四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ocac.gov.tw),「公告事項/法規」網頁。

四、本案對民眾權益無實質性影響,且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籌編116年度預算在即,為免影響其預算編製作業期程,爰將公告日期定為20日。

五、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2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僑務委員會主計室。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17樓。

(三)聯絡人:周科員。

(四)電話:(02)23272902。

(五)傳真:(02)23566396。

(六)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委員長  徐佳青 公出

副委員長 李妍慧 代行



僑務財團法人之工作計畫經費預算工作報告及財務報表編製辦法第四條附件三及第五條附件四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其他事項說明(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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