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務委員會公告
中華民國115年6月12日 僑主歲字第1150800120號
主 旨:預告修正「僑務財團法人之工作計畫經費預算工作報告及財務報表編製辦法」第四條附件三及第五條附件四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僑務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財團法人法第二十五條第五項。
三、「僑務財團法人之工作計畫經費預算工作報告及財務報表編製辦法」第四條附件三及第五條附件四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ocac.gov.tw),「公告事項/法規」網頁。
四、本案對民眾權益無實質性影響,且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籌編116年度預算在即,為免影響其預算編製作業期程,爰將公告日期定為20日。
五、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2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僑務委員會主計室。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17樓。
(三)聯絡人:周科員。
(四)電話:(02)23272902。
(五)傳真:(02)23566396。
(六)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委員長 徐佳青 公出
副委員長 李妍慧 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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