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公告
中華民國115年6月18日 法檢字第11504518511號
主 旨:預告修正「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二條附表一、附表二、附表四。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及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行政院。
二、修正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二條第三項。
三、「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二條附表一、附表二、附表四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網址:https://law.moj.gov.tw/)之「法規草案」網頁、法務部主管法規資料庫之草案預告網頁(網址:https://mojlaw.moj.gov.tw/DraftForum.aspx)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網址:https://join.gov.tw/policies/)網頁。
四、本案為避免危害性擴大、管制空窗期過長以致於遭到濫用而戕害國人身心健康,爰定公告期間為五日。對於本公告內容如有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五日內,以書面向本部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法務部檢察司。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
(三)聯絡人:王科長
(四)電話:(02)21910189轉2320
(五)傳真:(02)23811528
(六)電子郵件:veianne@mail.moj.gov.tw
部 長 鄭銘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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