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公告
中華民國115年6月16日 經授地礦字第11559003790號
主 旨:預告修正「礦場安全法施行細則」第二百零五條、第二百零六條。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經濟部。
二、修正依據:為確保礦場安全法施行細則引用之相關法令係為最新之法令名稱並順應相關法令及職掌單位調整,並強化礦場發生災變之應變通報效能,擬具「礦場安全法施行細則」第二百零五條、第二百零六條修正草案。
三、「礦場安全法施行細則」第二百零五條、第二百零六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gsmma.gov.tw),及經濟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論壇(網址:https://law.moea.gov.tw/DraftForum.aspx)(或由「經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法規及訴願/草案預告」可連結本網頁)。
四、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53號
(三)聯絡人:莊專員
(四)電話:(02)23113001#662
(五)傳真:(02)23115363
(六)電子郵件:WSZhuang@gsmma.gov.tw
部 長 龔明鑫
本案授權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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