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公告
中華民國115年6月24日 勞職授字第1150252253號
主 旨:預告訂定「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第十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之保險範圍及最低保險金額」。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勞動部。
二、訂定依據: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第十條第一項第二款。
三、「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第十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之保險範圍及最低保險金額」草案如附件,本案詳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l.gov.tw),「勞動法令/最新動態」網頁。
四、為配合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於115年1月21日制定公布,並自公布後6個月施行,鑑於本案係配合該法增訂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提供外送員保險保障相關範圍及金額等規定,且該法第10條第1項規定未投保前,不得使外送員提供外送服務,如未能配合該法施行日期實施,將影響其工作權,考量法規實施之急迫性,經本部審認有必要之情形,爰縮短預告期間為14日。
五、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14日內,依所附意見表向本部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職業安全組)。
(二)地址:24219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1樓。
(三)聯絡人:吳技士。
(四)電話:02-8995-6666轉8134。
(五)傳真:02-89956665。
(六)電子郵件:zywu@osha.gov.tw。
部 長 洪申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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