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令
中華民國115年7月1日
臺教高(五)字第1152201802A號
修正「教育部辦理國外大學醫學牙醫學及中醫學系畢業生學歷甄試作業要點」第五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教育部辦理國外大學醫學牙醫學及中醫學系畢業生學歷甄試作業要點」第五點
部 長 鄭英耀
教育部辦理國外大學醫學牙醫學及中醫學系畢業生學歷甄試作業要點第五點修正規定
五、本部舉行本甄試,得委由學校辦理試務及行政事務,並得委由民間團體辦理應試者學歷採認審核作業之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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