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公告
中華民國115年7月15日
經授水字第11560010590號
主 旨:公告「卑南溪水系主流卑南溪河川區域局部變更(河川圖籍第26、27、32、33、34、38、39、116、118號)及卑南溪水系支流石山溪河川區域局部變更(河川圖籍第1、2號)」。
公告事項:
一、「卑南溪水系主流卑南溪河川區域局部變更(河川圖籍第26、27、32、33、34、38、39、116、118號)及卑南溪水系支流石山溪河川區域局部變更(河川圖籍第1、2號)」計11幅,原公告同號河川圖籍作廢。
二、本公告圖籍存置臺東縣政府及本部水利署第八河川分署備閱。
三、公告劃入河川區域內公私有土地,應依水利法及河川管理辦法相關規定限制使用;前經劃入河川區域並於本次劃出之公私有土地解除河川區域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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