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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訂定「生物急毒性檢測方法-斑馬魚胚胎半靜水式法(NIEA B909.11C)」,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十一月十五日生效。
依 據: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八條及環境用藥管理法第五十七條。
公告事項:環境檢測標準方法內容詳如附件。
部 長 彭啟明
國家環境研究院 院長張順欽 決行
生物急毒性檢測方法-斑馬魚胚胎半靜水式法(NIEA B909.11C)(請參見PDF)
生物急毒性檢測方法-斑馬魚胚胎半靜水式法(NIEA B909.11C)總說明及逐項說明(請參見PDF)
其他事項說明(請參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