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告
中華民國115年7月27日
交運(一)字第1158600472號
主 旨:預告訂定「公路汽車客運業、市區汽車客運業、遊覽車客運業及計程車客運業投保第三人責任保險最低投保金額」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交通部。
二、訂定依據:公路法第六十五條第三項。
三、「公路汽車客運業、市區汽車客運業、遊覽車客運業及計程車客運業投保第三人責任保險最低投保金額」草案如附件,並預定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十二月十九日生效。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otc.gov.tw/),「新聞/公告/法規-法規內容-法規即時檢索-草案預告區」網頁。
四、本案係配合公路法第六十五條第三項修正規定,訂定公路汽車客運業、市區汽車客運業、遊覽車客運業及計程車客運業投保第三人責任保險最低投保金額。考量本案業經邀集相關公路主管機關及業界團體充分研商,未涉及貿易、投資或智慧財產權事項,並有維護公共利益之必要,且屬授予人民利益之措施,為利業者及早完成第三人責任保險投保,以配合新制如期施行,爰對本公告內容如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翌日起3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交通部公路局。
(二)地址:臺北市萬華區東園街65號。
(三)聯絡人:張視察。
(四)電話:(02)2307-0123分機3507。
(五)傳真:(02)2307-0245。
(六)電子信箱:chang1x@thb.gov.tw。
部 長 陳世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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