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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15年7月31日(補登) 台內國字第1150810017號 經能字第11558002810號

修正「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第九條。

附修正「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第九條


部  長 劉世芳

部  長 龔明鑫


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第九條修正條文

第 九 條  本標準除第二條規定之建築技術規則總則編第三條之三所定G-3類及H類建築物部分,其施行日期由中央建築主管機關會同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外,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八月一日施行。



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第九條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其他事項說明(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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