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公告
中華民國115年8月5日 經授能字第11503008110號
主 旨:預告修正「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部分條文。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經濟部。
二、修正依據:「電業法」第三十二條第五項。
三、「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能源署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oeaea.gov.tw),及經濟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網址:https://law.moea.gov.tw/DraftForum.aspx)(或由「經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法規及訴願/草案預告」可連結本網頁)。
四、考量用戶用電設備工程有檢驗送電急迫性,並及早預防建築物屋頂設置太陽光電設備電弧意外引起火災風險,預告期間縮短為30日。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3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經濟部能源署。
(二)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2號13樓。
(三)聯絡人:黃專員。
(四)電話:(02)27721370#6322。
(五)傳真:(02)27316598。
(六)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龔明鑫
本案授權能源署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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