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令
中華民國115年8月5日
勞動發事字第1150506422A號
修正「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五款與「外國技術人力工作資格及許可管理辦法」第五十七條第一項第五款及第五十九條第一項第五款規定相關申請及證明書表,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五款與「外國技術人力工作資格及許可管理辦法」第五十七條第一項第五款及第五十九條第一項第五款規定相關申請及證明書表
部 長 洪申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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