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公告
中華民國115年8月6日 標準三字第1155018728號
主 旨:預告修正「干擾飛航或通訊器材之種類及其使用限制規定」第四點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二、修正依據:民用航空法第四十三條之二第二項。
三、「干擾飛航或通訊器材之種類及其使用限制規定」第四點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局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caa.gov.tw)「法規及手冊/依民用航空法規應公告事項/民用航空法」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隔日起60日內,向本局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標準組
(二)地址:105008臺北市敦化北路340號
(三)聯絡人:郭科員
(四)電話:(02)2349-6367
(五)傳真:(02)2349-6071
(六)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局 長 何淑萍 公差
副局長 林俊良 代行
TO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