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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修正「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案件處理期限表」,名稱並修正為「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期限表」,並自即日生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修正「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案件處理期限表」,名稱並修正為「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期限表」。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期限表(請參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