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公告
中華民國115年8月18日
衛授家字第1150960719號
主 旨:預告訂定「兒童托育服務實施準則」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訂定依據:兒童托育服務法第九條第二項。
三、「兒童托育服務實施準則」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社會及家庭署網站(網址:https://www.sfaa.gov.tw/),及「公共政策網絡參與平台-眾開講」網頁(網址: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二)地址: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7段508號4樓
(三)聯絡人:張惠真
(四)電話:02-8692-0932
(五)傳真:02-2653-1775
(六)電子郵件:sfaa0860@sfaa.gov.tw
部 長 石崇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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