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公告
中華民國115年8月21日 衛授食字第1151407348號
主 旨:修正「全民健康保險西醫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改善方案巡迴地點列屬藥事法第一百零二條所稱無藥事人員執業之偏遠地區列表」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五、附表十、附表十四、附表十五,並自即日生效。
依 據:藥事法第一百零二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修正「全民健康保險西醫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改善方案巡迴地點列屬藥事法第一百零二條所稱無藥事人員執業之偏遠地區列表」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五、附表十、附表十四、附表十五。
部 長 石崇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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