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移民署公告
中華民國115年8月28日 移署北桃勤字第11501087281號
主 旨:檢送本署沒入BUI MANH CUONG先生收容替代處分保證金公告(含附件名冊)1份,請刊登行政院公報。
依 據:入出國及移民法第38條第3項、入出國及移民法收容替代處分之保證金繳納及管理作業要點第4點及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80條及第81條。
公告事項:
一、查BUI MANH CUONG先生經本署為收容替代處分,未遵守附加條款規定,定期至本署專勤隊報告生活動態,爰依法沒入渠繳納之收容替代處分保證金。
二、另查受處分人應受送達處所不明,爰依法為公示送達。
三、本公示送達自最後刊登公報之日起,經20日發生效力。
四、應送達之處分書現由本署北區事務大隊桃園市專勤隊保管,應受送達人得於上班時間赴該隊領取(地址:桃園市蘆竹區龍安街2段968號3樓、電話:03-2174577轉分機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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