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公告
中華民國115年8月31日 衛授家字第1150960776號
主 旨:預告訂定「托育機構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訂定依據:兒童托育服務法第三十六條第二項及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七條第一項。
三、「托育機構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社會及家庭署網站(網址:https://www.sfaa.gov.tw/),及「公共政策網絡參與平台-眾開講」網頁(網址: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二)地址: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7段508號4樓
(三)聯絡人:黃科員
(四)電話:02-8692-0936
(五)傳真:02-2653-1775
(六)電子郵件:sfaa0856@sfaa.gov.tw
部 長 石崇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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