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公告
中華民國115年9月10日
勞職授字第1150253328號
主 旨:預告修正「勞工職業災害保險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及健康追蹤檢查辦法」第十三條及第二條附表一、附表二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勞動部。
二、修正依據: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六十三條第四項。
三、「勞工職業災害保險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及健康追蹤檢查辦法」第十三條及第二條附表一、附表二修正草案及意見表格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ol.gov.tw)之「勞動法令/最新動態」網頁。
四、鑑於本案係配合勞工健康保護規則修正,且樣態單純,爰縮短預告期間為30日。
五、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30日內,依所附意見表向本部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職業衛生健康組)。
(二)地址:242030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1樓。
(三)聯絡人:吳技士。
(四)電話:(02)89956666分機8126。
(五)傳真:(02)89956665。
(六)電子郵件:oshafy@osha.gov.tw。
部 長 洪申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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