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即時刊登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公布之法令規章等資訊

對於本網站提供之相關資訊,如有任何疑義,請逕向公(發)布機關洽詢。

行政院公告
中華民國115年9月11日 院臺衛字第1151023362號

主  旨: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九月十五日生效。

依  據: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三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

一、增列N-甲醯基-N-(1-苯乙基)甘胺酸乙酯(Ethyl N-formyl-N-(1-phenylethyl)glycinate)為第四級管制藥品原料藥。

二、增列依托咪酯酸(Etomidate acid)為第四級管制藥品原料藥。

三、附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1份。


院  長 卓榮泰



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請參見PDF



其他事項說明(請參見PDF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