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令
中華民國115年9月14日
台財稅字第11500629730號
修正「稅捐稽徵機關受理納稅義務人因美國對等關稅政策影響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審核原則」第五點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稅捐稽徵機關受理納稅義務人因美國對等關稅政策影響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審核原則」第五點附件
部 長 莊翠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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