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即時刊登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公布之法令規章等資訊

對於本網站提供之相關資訊,如有任何疑義,請逕向公(發)布機關洽詢。

中華民國115年9月11日 防檢二字第1151846410號

主  旨:公示送達本署高雄分署115年8月28日防檢高機字第1152055936號催繳函。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80條及第81條。

公告事項:

一、應受送達人VAN NIEKERK MICHAEL君因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及植物防疫檢疫法,經本署高雄分署處以罰鍰在案,惟逾期未繳納。經查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爰依法以公告代替送達。

二、依據行政程序法第81條規定,以公示送達方式於刊登公報之日起,滿60日發生效力。

三、本案應送達催繳函正本暫由本署高雄分署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前往領取(地址:高雄市小港區山明路2-2號,電話:07-9720211)。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