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告
中華民國115年9月15日
交運字第1150026490號
主 旨:預告訂定「汽車駕駛人體格或體能變化資料蒐集處理利用辦法」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交通部。
二、訂定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九十二條之二第五項。
三、「汽車駕駛人體格或體能變化資料蒐集處理利用辦法」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otc.gov.tw/)「新聞/公告/法規-法規內容-法規即時檢索-草案預告區」網頁。
四、本次修法係為強化駕駛人管理制度,以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屬維護公共利益性質,且無涉貿易、投資或智慧財產權,爰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交通部。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
(三)聯絡人:劉專員。
(四)電話:(02)2346-2137。
(五)傳真:(02)2389-9887。
(六)電子信箱:hsiangyi@motc.gov.tw。
部 長 陳世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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