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公告
中華民國115年9月18日
臺教社(四)字第1152402708A號
主 旨:預告修正「圖書館設立及營運標準」第3條、第8條之1、第10條之1。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教育部。
二、修正依據:圖書館法第5條。
三、「圖書館設立及營運標準」第3條、第8條之1、第10條之1修正草案如附件;另載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草案預告」選項下。
四、本修正草案為加速跨機關土地資源整合、增訂國家圖書館及公立公共圖書館圖書資訊可提供政府推動人工智慧研究及訓練運用之依據,以及補助國立圖書館及大專校院圖書館參與國際性組織等重大需求,修法立意係維護公共利益,且對民眾權益無實質負面影響,爰將公告期間縮短至7日。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教育部終身教育司。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三)電話及聯絡人:(02)7736-5690,李專員。
(四)傳真:(02)3393-2319。
(五)電子郵件:pei77307@mail.moe.gov.tw。
部 長 鄭英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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