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公告
中華民國115年9月18日 農糧字第1151111907號
主 旨:預告訂定「產銷履歷農糧產品免一部分及以其他方式標示規定」。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農業部。
二、訂定依據: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第十一條第三項。
三、「產銷履歷農糧產品免一部分及以其他方式標示規定」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oa.gov.tw)及農糧署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afa.gov.tw)。
四、為解決產業實務困境,係授予民眾利益採較短公告期間,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農業部農糧署。
(二)地址:南投縣南投市光華路8號。
(三)聯絡人:朱科長。
(四)電話:049-2332380分機1024。
(五)傳真:049-2341116。
(六)電子郵件:chm1212@mail.afa.gov.tw。
部 長 陳駿季 出國
政務次長 黃昭欽 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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