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農業部花卉創新園區研究發展中心辦事細則」部分條文。
附修正「農業部花卉創新園區研究發展中心辦事細則」部分條文
部 長 陳駿季
農業部花卉創新園區研究發展中心辦事細則部分條文修正條文
第 四 條 本中心設下列科、室:
一、產業創新科。
二、研究發展科。
三、研發服務科。
四、設施環境科。
五、秘書室。
六、人事室。
七、主計室。
第 五 條 產業創新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花卉產業資訊之蒐集、分析、研究、推廣及傳播。
二、花卉產銷與病蟲害綜合管理技術之研究分析、營銷之規劃、推廣及傳播。
三、花卉產業公共服務及展覽之策劃。
四、花卉產業國際合作、跨域創新與沙盒計畫等試驗研究之策劃及執行。
五、園區資通訊系統之建置及管理。
六、其他有關花卉產業創新研究事項。
第 六 條 研究發展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花卉品種改良之種原蒐集、保存、利用、雜交選育及命名推廣。
二、花卉穩質穩量、智慧環控、低碳節能永續生產之技術研發及驗證。
三、花卉採後處理與冷鏈運輸等產銷供應鏈上下游之技術研發及驗證。
四、花卉基礎研究發展之規劃及執行。
五、其他有關花卉研究發展事項。
第 七 條 研發服務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花卉產業合作及技術擴散之整合研發。
二、花卉外銷防檢疫之盤點調查及整合研發。
三、花卉應用科技研究計畫之研擬、花卉試驗研究之管考與推廣、研發成果智慧財產之推廣及維護。
四、研發及產業應用人才之技術培育。
五、園區財務之規劃與調度稽核、園區事業進駐之投資規劃、申請投資審核、承租土地及廠房之管理。
六、園區事業之營運查核、工商、倉儲、保稅、外貿、警安與消防作業、產品檢驗之規劃、協調及管理。
七、其他有關花卉創新園區研發服務事項。
第 八 條 設施環境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花卉生產環境與智能化栽培技術之分析及研究。
二、花卉設施能源管理、循環再生與污染減量之新技術研發評估及驗證場域示範。
三、園區公私協力設施設備與研究試驗場域之規劃、技術開發導入及維護管理。
四、園區公有建物、研究設施、公共設施設備、用水、污水處理與共用管線設施之規劃、興建、維護及管理。
五、其他有關設施環境及研究事項。
TO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