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公告
中華民國115年10月1日 經授產字第11551028610號
主 旨:預告修正「經濟部再生資源再生利用管理辦法」第一條、第三條。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經濟部。
二、修正依據:資源循環推動法第二十五條。
三、「經濟部再生資源再生利用管理辦法」第一條、第三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產業發展署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ida.gov.tw),「產業發展法令規章」選項下「法規命令草案」網頁,及經濟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網址:https://law.moea.gov.tw/DraftForum.aspx)(或由「經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法規及訴願/草案預告」可連結本網頁)。
四、本案係配合115年6月17日修正公布之資源循環推動法,修正授權法源及其條次依據,屬單純文字修正而無涉實質內容改變,爰縮短預告期間為14日。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經濟部產業發展署
(二)地址:臺北市信義路3段41-3號
(三)聯絡人:張科員
(四)電話:02-27541255分機2743
(五)傳真:02-27043753
(六)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龔明鑫
本案授權產業發展署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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