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即時刊登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公布之法令規章等資訊

對於本網站提供之相關資訊,如有任何疑義,請逕向公(發)布機關洽詢。

經濟部公告
中華民國115年10月1日 經授商字第11503410120號

主  旨:公告香港商杰特燈飾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如附件)台灣分公司有開始營業後自行停止營業6個月以上之情事,業經本部函請於限期內申復或向本部申請廢止分公司登記,寄送之公文書遭退回,特此公告,以示送達。

依  據:公司法第28條之1及第379條第1項第3款規定。

公告事項:冊列公司台灣分公司開始營業後自行停止營業6個月以上,涉有公司法第379條第1項第3款規定情事,請於公告日起35日內檢據向本部商業發展署提出申復或向本部申請廢止分公司登記,逾期未申復或申復無理由,即依同法條規定廢止台灣分公司登記。



附件(請參見PDF)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