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公告
中華民國115年10月2日 業字第1151962055號
主 旨:公告「國道高速公路通行費徵收計畫」修正第4點收費區位置之附表案。
依 據:
一、公路法第24條。
二、公路通行費徵收管理辦法第4條。
公告事項:
一、旨揭徵收計畫詳如附件。
二、本公告修正徵收計畫第4點收費區位置之附表,係已公告徵收通行費之國道,配合國道1號臺南系統交流道及永康交流道間增設北外環交流道,國道1號316.9公里處增設1組收費區(01F-316.9N、01F-316.9S),臺南系統交流道至北外環交流道間收費里程為2.1公里,北外環交流道至永康交流道間收費里程為2.0公里。
三、國道1號北外環交流道收費區,依正式通車日期開始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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