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公告
中華民國115年10月6日
臺教授國部字第1155602242A號
主 旨:預告修正「非營利幼兒園實施辦法」部分條文。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教育部。
二、修正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9條第2項。
三、「非營利幼兒園實施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如附件;另載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草案預告」選項下。
四、本次修正配合軍公教調薪期程,自116年1月1日施行,實有儘速修正之必要,且已踐行諮商利害關係人意見之程序,爰縮短預告期間為14日。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97號11樓。
(三)電話及聯絡人:(02)7736-7471,賴小姐。
(四)傳真:(02)2351-2329。
(五)電子郵件:e-j369@mail.k12ea.gov.tw。
部 長 鄭英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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