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移民署公告
中華民國115年10月20日 移署北宜所字第11501376261號
主 旨:公示送達PHAM THI HOA(名冊如附件)之收容替代處分保證金沒入處分書。
依 據:入出國及移民法第38條之7第3項、入出國及移民法收容替代處分之保證金繳納及管理作業要點第4點及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80條、第81條。
公告事項:
一、PHAM THI HOA經本署為收容替代處分後,未遵守附加條款規定,定期至本署專勤隊報告生活動態,爰依法沒入渠繳納之收容替代處分保證金。
二、受處分人應受送達處所不明,爰依法為公示送達。
三、本公示送達自最後刊登公報之日起,經20日發生效力。
四、應送達之處分書現由本署北區事務大隊宜蘭收容所保管,應受送達人得於上班時間赴該所領取(地址:宜蘭縣冬山鄉梅花路255巷22弄33號、電話:03-9615101轉分機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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