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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公告本部自公告日起至117年11月30日期間,委託技佳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115-117年因應二仁溪河道廢棄物清理專案人力支援計畫」,協助執行空氣污染、水污染、廢棄物智慧監管作業。
依 據:
一、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條。
二、水污染防治法第4條。
三、廢棄物清理法第74條。
四、行政程序法第16條第2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