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觀光局民國110年4月28日觀業字第11030009401號
交通部觀光局令:廢止「交通部觀光局輔導旅行業建立特色產品品牌獎勵補助要點」等33項行政規則,自即日生效
交通部觀光局令:修正「交通部觀光局補貼旅行業員工薪資及營運成本實施要點」,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