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民國106年2月6日勞職授字第1060200160號
勞動部令:修正「從事勞工健康服務醫護與相關人員之訓練機構認可及管理作業要點」第1點、第3點、第8點規定及第4點附表1、附表2、附表3、附表4、第6點附表8,自即日生效
勞動部令:修正「從事勞工健康服務醫護與相關人員之訓練機構認可及管理作業要點」部分規定及第6點附表8,除第8點及第9點自114年1月1日生效外,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