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民國109年2月15日衛授食字第1091900145號
衛生福利部公告:修正「水產品中揮發性鹽基態氮之檢驗方法」,自即日生效
衛生福利部公告:訂定「水產品中揮發性鹽基態氮之檢驗方法」,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