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航港局民國110年6月22日航舶字第1101710389號
交通部航港局令:修正「非本國籍遊艇申請來臺特許期限審核原則」第3點、第5點規定,自110年7月1日生效
交通部航港局令:訂定「非本國籍遊艇申請來臺特許期限審核原則」,自106年3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