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民國110年9月7日文藝字第11020347122號
文化部令:修正「文化部文化藝術團體急難補助作業要點」,名稱並修正為「文化部績優文化藝術團體急難補助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
文化部令:修正「文化部文化藝術團體急難補助作業要點」第2點規定,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