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民國111年1月28日內授消字第1110821007號
內政部令:廢止「液化石油氣容器認可專業機構委託及管理要點」、「液化石油氣容器檢驗場認可及管理要點」、「複合材料液化石油氣容器認可作業及管理要點」、「鋼製液化石油氣容器認可作業及管理要點」、「複合材料液化石油氣容器認可基準」、「鋼製液化石油氣容器認可基準」、「複合材料液化石油氣容器定期檢驗基準」及「鋼製液化石油氣容器定期檢驗基準」,自即日生效
內政部令:修正「液化石油氣容器認可專業機構委託及管理要點」第3點、第4點、第8點規定及第5點附表4,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