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民國111年4月29日勞動發事字第11105061181號
勞動部令:修正「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製造工作定期查核基準」部分規定及第7點附表3,自即日生效
勞動部令:修正「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製造工作定期查核基準」,自111年4月30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