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民國112年9月6日經授能字11204023200號
經濟部令:修正「公用售電業購售電能報表申報及查核辦法」第2條、第8條條文
經濟部公告:預告「再生能源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2條、「售電業及自用發電設備設置者繳交再生能源發展基金辦法」第2條、「原住民地區參與再生能源設置示範獎勵辦法」第2條、「輸配電業加強電力網成本申報及查核辦法」第2條、「公用售電業購售電能報表申報及查核辦法」第2條、「設置非再生能源之自用發電設備業務報表申報及查核辦法」第2條及「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者與電業爭議調解辦法」第2條修正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