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民國113年6月7日農林業字第1132440206號
農業部令:修正「處理天然災害漂流木應注意事項」部分規定及第7點附件4、第9點附表4、附件5,自即日生效
農業部令:修正「處理天然災害漂流木應注意事項」,自113年6月7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