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觀光署民國114年1月22日觀業字第11430001181號
交通部觀光署令:修正「旅行業代辦護照申請作業應行注意事項」,自即日生效
交通部觀光局令:修正「旅行業代辦護照申請作業應行注意事項」第1點規定,自110年1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