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觀光署民國114年6月20日觀企字第11420004581號
交通部觀光署令:修正「交通部觀光局獎勵學校接待境外學生來臺教育旅行補助要點」,名稱並修正為「交通部觀光署獎勵學校接待境外學生來臺教育旅行補助要點」;修正「交通部觀光局推動全球市場來臺優質行程獎助實施要點」,名稱並修正為「交通部觀光署推動全球市場來臺優質行程獎助實施要點」;修正「交通部觀光局推動境外郵輪來臺獎助要點」,名稱並修正為「交通部觀光署推動境外郵輪來臺獎助要點」;修正「交通部觀光局推動大陸地區旅客包船來臺獎助要點」,名稱並修正為「交通部觀光署推動大陸地區旅客包船來臺獎助要點」;修正「交通部觀光局振興觀光產業融資信用保證貸款及利息補貼作業要點」,名稱並修正為「交通部觀光署振興觀光產業融資信用保證貸款及利息補貼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
交通部觀光局令:修正「交通部觀光局獎勵學校接待境外學生來臺教育旅行補助要點」第3點、第4點、第5點規定,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