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民國114年10月2日台內警字第11408740432號
內政部令:廢止「槍砲彈藥管制審議會設置要點」,自即日生效
內政部令:修正「查禁模擬槍審議小組設置要點」,名稱並修正為「槍砲彈藥管制審議會設置要點」,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