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民國115年1月13日台內地字第1140267470號
內政部令:修正「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應記載事項第2點、第3點規定,自115年4月1日生效
內政部公告:預告「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應記載事項第2點、第3點修正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