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署民國103年12月4日環署毒字第1030102311B號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令:修正「新化學物質及既有化學物質資料登錄審查業務委託辦法」第1條、第2條、第16條條文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令:訂定「新化學物質及既有化學物質資料登錄審查業務委託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