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民國107年6月5日經工字第10704603060號
經濟部令:修正「經濟部提供大客車附加價值率要求標準規定評估意見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
經濟部令:修正「經濟部提供大客車附加價值率要求標準規定評估意見作業要點」第3點規定,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