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令
中華民國110年10月29日(補登)
勞動發事字第11005170051號
修正「雇主申請聘僱短期補習班技藝類教師相關申請書表」,名稱並修正為「雇主申請聘僱短期補習班教師相關申請書表」,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雇主申請聘僱短期補習班教師相關申請書表」
部 長 許銘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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