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令
中華民國112年12月5日 院授人組字第11220021931號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九月二十三日訂定發布之「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暫行組織規程」、「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辦事細則」、「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編制表」,除「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暫行組織規程」第二條第三款、「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辦事細則」第五條第二款,定自一百十三年一月一日施行外,其餘條文及編制表定自一百十二年十二月五日施行。
院 長 陳建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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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九月二十三日訂定發布之「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暫行組織規程」、「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辦事細則」、「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編制表」,除「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暫行組織規程」第二條第三款、「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辦事細則」第五條第二款,定自一百十三年一月一日施行外,其餘條文及編制表定自一百十二年十二月五日施行。
院 長 陳建仁